各学院:
根据《湘潭大学研究生住宿管理暂行规定》(湘大研发[2005]9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2013年6月3日至6月18日集中办理11级、12级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2013-2014年度校外住宿审批手续。请各学院通知本院符合校外住宿条件(见附件1)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按《湘潭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审批流程》(见附件2)准备相关材料,并注意以下几点:
1、本校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三年只需办理一次,但需在此次学院汇总表(见附件4)中注明。其他研究生不论上一年度是否申请,本年度均须重新申请,每次申请在外住宿的年限只能是一年。
2、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办完相关手续,超过规定时间期限,学校不再受理相关手续。
3、校外住宿申请通过者应及时退房,《退房程序单》(见附件3)学院收齐后统一交至研究生工作部(处)管理与就业指导科,逾期不退房者,取消校外住宿申请。
4、办理时间:6月3日至6月18日
5、办理对象:11级、12级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
6、办理年限:2013-2014年度
7、办理条件:见附件1
8、办理流程:见附件2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3年5月29日
附:1、湘潭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条件
2、湘潭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审批流程
3、研究生退房程序单
4、学院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