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及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一)推免生资格
按照《湘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湘大教发〔2017〕7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在校期间参军入伍,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且已退役的2021届本科毕业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者,可免试(指初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推免指标分配原则
1、学校推免指标分为学校单列指标和下拨学院指标。
2、学校单列指标以学科竞赛为牵引,按《湘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湘大教发〔2017〕7号)第七、八、九、十条组织推荐,不超过总指标的5%,在确定单列指标后,下拨学院指标由学校根据预计毕业生人数、上届考研率等情况分专业计算并分配至各学院。
(三)推免程序
1、8月31日-9月2日,所有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自愿报名(点击预约申请-研究生推免报名-研究生报名列表-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既符合学校单列指标直推条件又符合学院指标推荐条件的学生,可同时申请两类指标推荐),并收集符合单列指标直推条件的学生相关材料,否则作为放弃推免处理。
2、9月2日下午5点前将有意报考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个人材料(包括直推、外推、三教授推免)报送机械院学工办(金瀚林8栋304室)。
(1)学生个人成绩原件总表(学院盖章由后期学工办同意盖章);
(2)符合直推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无原件者则需权威部门的截图]竞赛获奖证书、等级技能证书、荣誉证书等)。
3、9月10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符合“学校直接选拔条件”的学生材料,确定单列指标及直接选拔名单后,由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公示学校直接选拔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4、按照《机械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进行自评打分。同时将《2021届机械工程学院推免研究生综合测评表》(自评表)电子档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5、9月16日前,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及各专业推免指标情况,按照公布的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对申请推免的学生分专业进行综合排名推荐并在院内公示;教授联名推荐应符合《湘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中的基本条件,并严格按学院公布的实施细则进行。
6、9月18日学院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公示同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上报推荐学生。
7、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各学院推荐材料,确定正式推荐名单,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公示学校推荐名单。
8、学校将公示后的推荐名单提交到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9、通过审核备案的推免生,根据教育部要求,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 注册、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二、报考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考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凡符合教育部报考研究生条件的应届本科学生,均可报名。
2、根据学分制教学管理规定,提前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且能提前毕业的2018级学生,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严格审查、把关并推荐,教务处审核同意,可以提前报考研究生。
(二)有关程序及事项
各学院于9月21日前将通过审核的提前报考研究生的本科学生名单汇总表及电子版(附件3,报送格式为Excel表格)、个人申请表(附件4)报教务处教研科。
凡符合报考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三、其他工作
1、我校2021年“研究生支教团”遴选推荐工作由校团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详见校团委通知),推荐名单由校团委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凡是被本校或外校接收的被推荐者,学校将不受理其放弃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
机械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0年8月31日